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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不够呢。

他去的依旧是季霄带他去过的奢侈品店,态度自然平静,随手挑了两件衬衫,一件风衣,就花光了他卡里的最后十几万。

他这些年工作一直很轻松,每周末去教小朋友弹弹钢琴,周一至周五偶尔晚间有课,收入也就是普通白领的水平,但对于被季霄放纵出来大手大脚来说,很是不值一提。

所以,那些人当然有资格嘲讽他,毕竟他从头到脚,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是季霄的手笔,他本就是一只扒着季霄的皮喝血的蜱虫,还好意思要什么交代,说什么爱或不爱。

是,他们说的都对,可不代表他就活该受这些侮辱。如果季霄一开始谈的是钱,他当然可以在分手后拿着一栋别墅潇洒离开,可他不是,他明明就是抱着爱的名义接近,明明就是他亲口责怪顾锦还分你我太过生分,明明就是他愿意包揽他的衣食住行,凭什么最后抛弃了他,还要他挨骂。

顾锦回到住处,把衣服挂进了衣柜,随手从口袋摸出一包烟,叼了一根,走到阳台把烟点燃。

他以前从来不抽烟,相反还十分讨厌烟味,在季霄偶尔带着烟味回来的时候,会皱着鼻子赶他去阳台吹风,只是后来在那段混乱的日子里,他实在太需要一些麻痹和慰藉了,于是沾染了很多他以前从来不会碰的东西。

安静地抽完这一支烟,他碾灭烟头,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

他选了一件材质有些柔软的白衬衫,垂坠感很强,布料有些透,领口的两个扣子并未扣上,嶙峋的锁骨又平又直,即使他站的挺直,并未刻意去凹姿势,也有着令人着迷的锁骨上窝。

他被这件薄薄的衬衫包裹着,看上去脆弱极了,就连脊背也能轻易被折断似的。

他伸手取下耳钉,换了一个小巧的纯银耳圈。

最后,顾锦看了一眼镜子中的他,迅速地移开了目光,好像并不怎么喜欢现在的自己。

他在手机上叫了车,去了一家名为“深巷中”的酒吧,今天是十五号,是那个人一定会出现在酒吧的日子。

这间酒吧正如它的名字,处于深巷之中,外头是一间书店,撩开隔断的门帘,把卡放上一旁的感应处,隐形门才会自动刷开。

喧闹声一瞬间充斥了他的耳朵,他关上门,带着某种极深的厌恶和掩盖不住的兴奋,走了进去。

酒吧二楼,司亭山看完酒吧这个月的流水,随手签了字,走到单面的玻璃墙前,兴致索然地望下去,然后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舞台中央正在跳舞的男人。

黑色的牛仔裤包裹着他修长的腿和微翘的臀,白色的衬衫似透非透,露出半截肩膀,让人不自觉的把目光顺着他线条流畅的肩颈,一直滑落到被衣服遮住的地方去。

他的动作幅度并不很大,只是随意地扭动着,脸色冷淡,目光却是清澈的,像只误入森林的小鹿,有种极致的性感。

等看清那个人的脸,司亭山遗憾地“啧”了一声,他挑了挑眉,问“他一个人来的”

“谁”站在他身边的代理店长跟随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并不知道他在说谁。

“没事,做你的事儿去吧,我下去玩玩。”

顾锦坐在吧台边喝酒,手里这杯刚喝了一半,酒保就又摆了两杯新的调酒放在他面前。

“这杯是3号桌的客人送您的,这杯是5号桌。”

顾锦回头望去,这两位客人皆是西装革履,在他看过来的时候,微微点头示意,仿佛是绅士的某种表象,看不出鲜明的个性。

他嗤笑了一声,随手挑了一杯准备端起,在他的手指碰上酒杯的那一瞬间,忽的从上方伸出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季霄没教过你吗深巷中的酒,可不能随便喝。”司季山在他身边坐下,朝酒保挥了挥手,示意他把酒端走,“今晚他是我的男伴。”

“深巷中”名字起的好听,其实就是一个稍微高级些的约炮场所,如果单独来这里,接了别人请的酒,就意味着同意了某种邀请。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阿归送的一颗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