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童话(2 / 3)

婚姻潜规则 中跃中 4537 字 2013-08-28

去,是因为那儿的地势比较低,一下大雨就会淹水,单位里其他人都不愿住。我们在那儿住了5年,被淹了4年。

1995年夏天,是我们被淹得最惨的一次,床和桌子都被淹没了,实在没法儿住,我们就临时到马家湾来租了一套房子(月租金360元,较低),权做避难。后来一打听,附近还有一套商品房在出售(原来的主人忍受不了这里糟糕的环境,退了货),而且是三楼,一室半一厅,建筑面积约64平米,售价约7万元。

当时我们家几乎没有什么存款(前两年存了一万元钱,怕贬值,就买了一架钢琴,结果还是被水淹掉了),好在7万元还不是一个难以企及的天文数字,孙燕向单位借了2万元钱,加上亲戚朋友们东借西贷的,先凑了5万元交给开发商,剩下的2万元保证在年底交清,这才拿到了新房钥匙。

妻子说,他们单位有规定,鼓励个人买房,凡是个人买房、不要求单位分房的,单位可给予2万元的买房补助。也就是说,孙燕向单位借的那2万元钱实际上是不用还的,将来只要补办个手续就行了。

至于我,我没有向单位要钱。我的单位是学校。学校规定,凡是个人买房、不要求单位分房的,单位可给予相应的买房补贴,初级职称3千元,中级职称5千元,以此类推;还规定:只有男职工可以享受分房待遇。我是男职工,这是确定无疑的,假如我要了那5千元钱,那么我的分房资格就没有了,还要把我那套淹水的房子无偿地交出去。呆子都会算这个账。何况我自认为还不是呆子。

这么一说,你就知道我为什么不向单位要钱了。我甚至都没有告诉单位里的任何人我们家在马家湾买房子的事儿。假如让单位知道了,我的分房资格还有吗?……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这步棋是走对了。这个事实在这篇小说的后面将会被提到。

现在还是来说说马家湾的这套房子。当时钥匙拿到手,什么装璜都谈不上,连地板都没做,只是将墙壁草草粉刷了一番,我们就急急搬进去住了。

住下来才知道,房子的质量有多糟糕。所有的水管、龙头、阀门、电线、灯头、开关都不能用,墙体开裂,天花、地面不平,还短少面积。据统计,江城市的房屋开发公司计有三百多家,除了一两家之外,无不靠短斤缺两的伎俩发财。

前不久,我们楼里一个叫黄二的邻居发起“百家诉讼”活动,号召所有私人购房者联合起来,告开发公司的状。我也参加了。现在江城技术监督局专门成立了一个“房屋公正测量中心”,生意空前兴隆。我们这套房子,原来开发公司的合同上是64平米,“公正”测量下来,60平米还不到。我们都非常想讨回被骗去的那四千多元钱。

法院开庭那天我们都去了。有日记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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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2月17日。

还是一个阴雨霏霏的日子。江南连续二十多天的阴雨早已让农民对田地里的小麦产生了绝望情绪。包括黄二在乡下的父母和亲戚们。但黄二本人不是个农民,他更关心的是生长在城市、自己身在其中的那株水泥植物。开庭这天,黄二尽可能请了一些熟人和朋友去为他助威,包括电台报社的记者,技术监督局的有关人员。

B法庭给人的印象是小、脏、破,形状像一间教室,却没有学校的教室那么大,四张长条凳上挤挤碰碰坐着十来个人,让人感觉不到法庭庄严的气氛。这与我们当初的想象相去甚远。“讲台”上坐着四个法官,一女三男,都很年轻,看上去像几个上台发言的大学生。台下的两个侧座,左面是原告律师K老,白发苍苍,满面苍荑;右面的被告律师则显得年轻有为,而且笑咪咪的,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

书记员点名之后,女审判长宣布审理开始。双方律师读起诉状和答辩状。然后进入法庭调查。也就是将黄二和我们所有的原告里里外外调查了一番。当黄二回答原名“黄二狗”时,法庭里泛起了一阵压抑不住的嘻笑声。黄二依次向法官呈上了房产证、售房合同、售房发票、检测报告及发票等物证原件,报社记者的闪光灯为这个枯燥的过程增添了一点亮色。不过报社记者闪了几下之后就离开了,就去赶下一场“演出”了,他没有听下面的法庭辩论。

其实法庭辩论是整个开庭过程中最为精采的。大家都想亲耳闻一闻律师们的唇枪舌剑,尤其想亲眼目睹大名鼎鼎的律师K老的神奇风采。遗憾的是这天K老贵体欠安,感冒,在法庭上打喷嚏的时间倒比说话的时间长。相反被告方那个年轻的律师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脸上那咪咪的笑容越发自信而迷人。年轻的律师用他的口才和笑容几乎说服了所有在场的听众:一,1.43系数在前,“517号文件”在后,此房建于“517号文件”发布之前,因此“517号文件”对它不适用;二,在“517号文件”颁布之前,几乎全国所有的开发公司都采用了1.43系数,因此它的合理合法性是不容怀疑的。另一边的K老又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却没有说出什么话。这时人们看见坐在台下的黄二举手站了起来:请问法官,作为原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