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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坨飞刀在空中飘着,迷迷糊糊的就去追冥君和冥世。
结果冥世一枪刺来,冥君一刀砍落。
小家伙魂飞魄散,落荒而逃。
大姐大今天也不和蔼,大哥大今天更加凶恶了……
留出来空间给方彻,方彻是彻底无语了。
他看出来了:这三个家伙不仅要自己下苦力,而且这活儿,还不能用他们三个干。
换言之,自己想要刨出来血龙参,要么自己用手刨,要么自己用剑!
真正享受好处的,就只是等着享受。
而没有任何好处的自己和剑只是做苦力。
方彻还不敢用灵气直接震动地面来做到挖出来,因为这是阵势,是真正链接天地的大阵。
若是自己直接用神功震荡,还真保不准就被自己把血龙参给整烂了!
那样自己这一趟完全白跑了!
想来想去。
方彻深深叹口气,反手一挥,亮闪闪的长剑出现在手中。
“罢了罢了,我特么欠了你们的!”
运功,一剑刺入最近的一株血龙参旁边的石板上。
如切豆腐。
灵气微微震。
横向切割,切开三尺,然后转向。
片刻后,一大块石头,就被他提了出来。
足足三丈深度。
如法炮制,将这一株血龙参周边都挖遍了,然后才开始慢慢的向着中间探索。
这种探索就不能用剑了。
太尖锐容易破坏。
直接上手。
两只手咔咔的捏着石块,往中间行进。
一边挖一边感叹:这特么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恐怕就算明知道这些面有血龙参,也搞不出来。
要么挖烂,要么挖断。想要完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往里进入三尺后,开始看到一条条淡红的根须,方彻小心地避开,不伤损任何一点。
然后根须越来越多,终于看到血红的参身。
方彻忍不住用全是土的手指头挠挠脑袋:“原来这情大头在
方彻这下子是真有了挖人参的热情了。
这活儿熟啊,各种参,方彻可是挖过不止一次的。
虽然这个是在石头里长的,但是……一理通百理明,流程是一样的。
很快,方彻就挖出来了一株。
完完整整,最粗的地方足足有手腕粗,但是接着就分叉了,分叉分的每一根小手指头粗细然后继续分叉……
在最。用手一捏,就碎了。
还不如石头坚硬。
将这块淡红色灵玉捏碎,最后一节根须从灵玉中完整取出。
举在手中,细细观察。
这一株灵参真的好美。
晶莹剔透,里面整个就好像一条龙,里面流淌着晶莹的血液,能清晰看到流动。
正在观赏。
嗖!
冥世驾驭枪身,闪电般飞过来,枪尖直接就扎在了血龙参上,停住不动。
而里面的血色灵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被冥世吸取。
咻!
冥世走了。
方彻手里只捏着一块干瘪的萝卜干。
连龙角一般的叶子也都萎缩没了,手心里的手指头大小的干瘪萝卜干被微风一吹,就直接在手心里变成了粉末。
“我去……”
方彻瞪大了眼睛。
看着在空中盘旋的冥世,嘴角抽搐了一下,实在是无力吐槽。
我好歹是挖出来了,结果看一眼都不成。
就被吞噬了。
没办法,只好继续干活,于是开始挖第二株。
刚挖出来。
嗖!
冥君飞来了。
一刀扎上。
咻!
吸没了!
方彻一边干活一边唉声叹气,这活儿干的简直是没有半点成就感。
挖来挖去挖了两手空气啊。
第三株,本以为这次总要轮到飞刀了。
结果嗖的一声,被冥世截胡了。
然后第四株再次被冥君抢走。
小飞刀怯生生在一边等着,也不敢往前凑。眼巴巴的等着。
第五株挖出来,冥君和冥世都没飞过来,小飞刀这才怯生生上前,凑近血龙参还用小眼睛左右看看,确定那俩不再和自己抢了,才一下子扎进去。
顿时幸福的咿唔呻吟吧嗒嘴,美滋滋吸了一株。
接下来,六七八九都是冥君冥世平分,第十株再次给了小飞刀。
方彻看出来了。
原来是这么一个分配原则。
方彻感觉自己便如勤劳的养着三个娃的农夫,自己拼死拼活的干活,有了收获先顾着娃,都给娃吃了,自己还一直饿着肚子……
“养娃就得当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