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起推敲的,不是很容易就会被戳穿的假身份。
林蒙在大学如鱼得水,尽管她常常会觉得无聊,反思自己来上大学的这一决定。
直到有一天她从其他人口中听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林蒙当时第一感想就是“啊,这个名字我认识的”,但也仅止于此。
再直到她见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本人。
林蒙当时也是来化学系蹭课,她坐到了福尔摩斯旁边。福尔摩斯和现在一样瘦削,五官凌厉有压迫感,同时他虽然看起来和其他有良好教养的绅士一样,带人有礼貌,可在绅士的品格下带着一种在上的审视,好像他下一刻就能将你整个人看穿到灵魂。
其他人可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他们还是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不好接近。
当时林蒙和他视线对上,林蒙的直觉就告诉她他一定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之后,林蒙也接受了一番目光的洗礼。
“你一定是高斯伍德。”福尔摩斯点头示意后这么说道。
林蒙并不太吃惊,她也很确定在这之前,他们从没有见过面,哪怕是在用一个场合下出现都没有,联想到她之前从其他人那儿听说的,林蒙好奇地问道“你得出这个结论,用了几步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愣了下,显然林蒙的反应和他之前遇到的都不同,但他很快就回答道“我从你的手,知道你是个医学生;你走进这间教室,菲尔德教授马上就认出了你,并对你没有任何责备之意,反而示意你赶快坐下,而让菲尔德教授如此青睐的医学生,在你这个年龄段的,据我所知就只有高斯伍德一个。还有你知道我。”
林蒙点了点头“我听说过你的事迹,因而在我的认知中,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拥有着不凡观察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奇人你见到我,先观察了我的手,然后又看了我的袖口、裤膝和鞋,最后才是我的脸。”
福尔摩斯矜持道“我只希望他们没有失礼到认为我是个怪人。”
但显然林蒙对他的形容,他还是十分受用的,就连他的埋怨都轻飘飘的,反而有那么点自得之情在其中。
林蒙就这么和他认识了,他们之后有一起做过两次化学实验,福尔摩斯因为要钻研一种化学物质在人体内的反应,有来林蒙这边上了两堂解剖学课,还借用了林蒙的一只小白鼠。偶尔会在图书馆遇到,一起去吃顿饭,顺便观察来往学生和教职工作以作为饭后消遣。
每当这时候,林蒙总会想起从前学易容术时,他们俩就会去观察各色人物,以便在易容后尽可能地不露出破绽。
所以当这种活动重演时,林蒙的热情就比之前高了几分,尽管这一定程度上像是在饮鸩止渴。好在福尔摩斯所具备的观察法,他自己称为基本演绎法,对林蒙来讲很有点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意思,她自己可能都没有发觉,她在下意识地从福尔摩斯身上汲取这种知识,这有分散了她不少注意力。
总之,小半个学期过去了,林蒙和福尔摩斯可以说是成为了比较要好的朋友。还因为两个人都能跟得上对方的思维,在外人看来,他们俩默契得很,但更让人觉得不好接近就是了。
话说回现在,林蒙本来有一堂解剖学要上,但威廉姆教授因为生病不在,代课的琼斯助教如福尔摩斯所说,昨天打桥牌又输了个精光,且妻子又连夜回了娘家,琼斯助教根本无心上课,只让学生们自习。所以林蒙就偷溜了出来,加上有问题要请教菲尔德教授,就来蹭了化学系的课。
因为食用植物碱一事,福尔摩斯显得萎靡不振,林蒙都有点佩服他这种勇于献身的精神了,然后有那么点被感染到,也想试吃下植物碱。
林蒙发散着思维,却不妨碍她在被菲尔德教授点名,来回答问题时,回答如流,还得到了菲尔德教授的赞扬。等到林蒙坐下来后,她有点如芒在背,她没有忽略他人投来带有敌意的视线,但她完全没再怕的。
哪怕是对方挺着超过六英尺约183的高大身板,堵在了林蒙送福尔摩斯回他宿舍的路上时,林蒙都还十分镇定。
这个板球手出身的大个子,叫杰夫格兰特,长相还算英俊,听说他还有一门显贵的远亲。瘦小的林蒙站在他跟前,简直就像是个吉娃娃对上了大狼狗,弱小、无助又可怜。而相对瘦高的福尔摩斯,他吃植物碱的副作用还没消下去,战斗力顶多就是两只鹅,不过他也一点都不担心。
林蒙好声好气道“格兰杰,你有事吗”
杰夫格兰特“我叫杰夫格兰特,你这个娘娘腔”
林蒙一扬眉“告诉我你早餐是不是吃了罗勒酱”
杰夫格兰特狐疑地看了眼福尔摩斯,又回过来瞪了外系来霸占教授喜欢的林蒙,粗声粗气道“怎样”
林蒙一摊手“没什么,我只是想说布鲁克先生也挺喜欢的。”杰夫格兰特今天打领带的方式,和之前林蒙看到同为化学系的安东布鲁克的一模一样。当然了,他们俩不是一对,但情人是同一个,而且这个情人还是某个教职工的老婆。
杰夫格兰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