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英雄救美(2 / 3)

如果这个小伙子没对象的话,看起来也算是一个良配。

“大娘,我家是光字片,光义街的。”

苏明哲说了一下自家地址,还不等郑母多问,就自动把自己家的情况,还有自己目前的情况讲了一遍,到最后才说道

“我刚才是去共乐区给人送家书,没想到会碰上小混混当街耍流氓,这才”

“呵呵,光字片的挺好。”

郑母听到苏明哲是光字片的,笑得更是合不拢嘴了。

这倒不是说,光字片有多好。

恰恰相反,在吉春市市区,有这么一句话

“好男不扎辫,好女不嫁光字片。”

有这么一句话,就能知道光字片在吉春市是个什么地位。

但是,在吉春市,有个地方比光字片还要令人嫌恶,那就是太平胡同。

电视剧中,周秉坤来郑家送钱,被同事看到,就一脸嫌弃的问他“你怎么会来太平胡同啊”

周秉坤听到问话,都只能羞红着脸说“我就是想绕个近路。”

那同事就劝说周秉坤,太平胡同什么人都有,以后别走这边了。

由此可以推断出出身光字片的人,还看不起、鄙视、嫌弃太平胡同。

而且这种看不起、鄙视、嫌弃,已经到了连走捷径都不乐意从太平胡同经过的程度。

周秉坤这样的老实人,都免不了对太平胡同鄙视,谈起自己经过太平胡同,都羞愧不已。

自家住在太平胡同,老太太自然对住在光字片的苏明哲不会有什么意见。

甚至,苏明哲的知青身份,老太太也没当回事。

苏明哲见老太太对自己挺满意,心里还在乐呵。

他最初还挺怕,这老太太知道自己是知青身份后,就把自己赶出去呢。

知青这个身份,在这个年代多少有点尴尬,从身份上来讲,属于农村户口,但是性质却非农、非兵、非工。

在婚姻市场上,甚至一些城市里没户口的小混混都比知青吃香。

结果,苏明哲没想到,这老太太对自己的知青身份根本无所谓。

其实,这里面也有老太太性子比较佛系的缘故。

在老太太看来,苏明哲和自己闺女有缘。

苏明哲几个月才回吉春市一趟,回来一次,就能凑巧救下自己闺女。

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不仅仅是老太太有这样的想法,受母亲影响的郑娟,明显也是这么想的。

要不然,她也不至于,看向苏明哲的眼神,有些审视和羞涩。

而苏明哲对郑家居住在太平胡同,也没什么特殊感觉。

太平胡同脏乱差,五毒俱全,那是太平胡同某些人的关系,和郑家没什么关系。

郑家一家三口都是好人,这就够了。

而自己相中的是郑娟,管太平胡同什么事啊。

在这种郑母和苏明哲互相都有意的情况下,本该是当事人的郑娟,看了苏明哲几眼后,反倒低着头,听着母亲和苏明哲聊个没完没了。

苏明哲现在恨不得立刻就把郑娟娶回家,不过他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喝了郑娟倒得一碗开水后,苏明哲恋恋不舍,告辞道

“大娘,这天都黑了,我就不多打扰了,你们早点休息,我明天再过来。”

郑母自然是看到了苏明哲对自己闺女虎视眈眈,她现在也巴不得,苏明哲能早点把自己闺女娶走,所以听到苏明哲要走,立刻对着自己闺女笑道

“娟啊,明哲都要走了,你快去送送啊。”

郑娟眼神里虽然带着羞意,更多的却是一种奔放和热情。

苏明哲走出郑家,回过头,就见郑娟站在街道灯光下,虽然穿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但是浑身都散发着迷人气息。

怪不得那几个小混蛋在电影院门口,就迫不及待,想要图谋不轨。

“外面冷,你快进去吧。”

苏明哲说着,挥手让郑娟回去。

再让这个女人送两步,指不定发生什么事呢。

“那我回去了,你路上慢点,如果碰到那些人,就大声喊,邻居们听到,肯定会出来帮你的。”

郑娟鼓起勇气和苏明哲告别,嘴里说着殷勤叮嘱的话,眼神还大胆地看向男人。

“我会小心的。”

苏明哲挥挥手,让郑娟赶快回家。

眼看着郑娟一步三回头的进了家门,苏明哲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果然,英雄救美,是古往今来,最直接,也最有效的追女孩方法。”

走过了路口,苏明哲就快步朝着原路,向电影院赶去。

电影院门口,此刻只有郑娟遗落在这里的冰糖葫芦车子,但是那几个小混混早就不知道去向了。

苏明哲把车子又推回了郑家。

郑娟听到动静,拿着棍子出来,见到苏明哲把车子给找了回来,眼神里既是感激,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