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将红烧肉放在周义面前。
周义有些眼热,“媳妇”
“快吃吧,等一下不是还要去供销社吗别耽误时间。”宋希坐回自己的位子上,拿起筷子吃面条,连额头上渗出来的汗都没有擦。
哎,干这么一点事情就虚成这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恢复成现代的那种健康的体魄。
周义夹起一块红烧肉,在自己那碗面条汤里洗了洗,然后放进宋希的碗里,“媳妇,你尝尝,吃一点点应该没事。”
红烧肉真的炖的非常的软糯,用筷子轻轻一夹,就能夹断,宋希将肉皮和瘦肉给吃了,中间那块油腻的肥肉就被她给留下了。
这个年代的人缺少油水,所以特别钟爱肥肉,作为现代人,她真的接受不了这样的大肥肉,所以她不希望周义再给自己夹肉了,不然真的都被她给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