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新合同(1 / 2)

宣传计划排得很紧,基本就是两天一个城市的走。

所有人都在连轴转,就是想赶在热度下去之前,继续保持网民和大众对电影的兴趣。

路露的安排里也是带了一些宣传员的,基本就是各路网媒,到当地了再跟当地的纸媒和电视新闻媒体约,能约上就约,约不上就算。

由于在这种时候根本来不及一一审查发出去的新闻都是什么内容,路露也只给各个有合作的媒体人员发了一份绝对不能涉及的雷区,除此之外就放手了。

雷区之一就是柳苇不能跟陆北旌出现c或恋人之类的字眼。

做为一个爱情电影,炒c是一贯的宣传手段。

但路露为了保护柳苇的形象,让她的演艺之路走得更长远一点,就不能让她在一开始就摊上贴着男明星炒作的恶名。

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炒c确实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把她给炒红,但随之而来的恶名却会跟随她一生。除非两人真的因戏生情,拍完电影就正式谈恋爱,过几年就去结婚。

单纯只是炒作的话,非常败路人好感。

追星和观影的群体是高度重合的一群人,比起粉丝,游离在粉丝圈之外,却对影视娱乐有消费需求的那一部分就是明星们最想争取的路人,他们称不上是粉,却很容易受影响,因为不是粉,就不会对明星有太高的容忍度,而他们又会对明星有一定的印象,那这个印象一旦变成坏印象,就会影响他们对明星以及明星所出品的电影、电视作品的观感。

直白点说就是这种观众可能记不住明星做过什么好事,但一定记得明星的丑闻和恶评。

在路露的控制之下,陆北旌和柳苇哪怕在电影里演一对爱人,在宣传时竟然一直保持着合作伙伴的友好距离,所有发布出来的宣传资料里全都没有把两人特意放在一起说,要么单独说陆北旌,要么单独提柳苇,就算两人名字并列,后面也一定跟着剧组其他工作人员等。

直到宣传走完所有城市,大家分别回北京时,柳苇的名声都保持的很“干净”。

柳苇在微博上搜关于自己的

评价,虽然有点千篇一律,但也有真的看过电影的观众夸她,评价她,她每天刷个不停,怎么看都看不够。

回北京后,路露马上整理了一些代言合同,让孔泽兰拿给柳苇看。

孔泽兰毫无疑问的成了她的另一个经纪人,当然,是在路露忙的时候帮着做一些小事,比如这回拿代言合同给她看,给她解释。

孔泽兰很兴奋的拿着打出来的合同给她看,一一给她解释。

柳苇则看着摊满一个桌面的合同发愣。

孔泽兰“一共有十一个代言合同。”

十一个,代言,合同。

平均代言价格在三百万到五百万不等。

而且由于她没签陆北旌的公司,这些合同只需要给路露抽成就行。而她的助理和日常开支却仍是开在陆北旌的公司下显然这不太合情理。

柳苇开始思考要不要跟陆北旌的公司签一个普通的代理合同,就是公司可以代理她的日常事务,比如助理司机旅行开销宣传之类的,然后她可以给公司抽成。

至少别让陆哥的公司白白被她占便宜。

路露并没有捂住她的代言不放,他说得很清楚,这就是给她赚钱的。

路露“你拍电影赚不到钱,至少接点代言,不至于饿死。”

十一个代言全是小代言,也都很安全,全是国产品牌,像矿泉水、茶饮料、冰淇淋之类的,就是放一张她的大头照让商家放在商品上。

路露考虑过她的形象,没有给她接油盐酱醋或是酒水家具电器,这都不行。还有两个在谈的服装品牌,也是国产牌。

代言期限都是短期,三个月到半年,没有一个签一年的。

孔泽兰“明后年夏日就上映了,到时你的形象肯定会涨价啊。现在就是让他们捡个漏,给你回回血。”

柳苇毫无疑问的签了名字,然后就问“陆哥有没有新代言”

孔泽兰小声跟她说“陆哥没有。陆哥的形象受控制,除了公益广告之外,陆哥不拍广告,不接代言。”

不过陆北旌也不是一个代言都没有。

柳苇刚签完这些合同,路露紧跟着又给她送来了另一份合同,就是她和陆北旌的

卡通形象,已经授权给一家动漫公司做玩偶了。

路露“就是武王传里的形象,这个我们前期也去谈了,他们现在看到电影大卖才跑过来签约。先出q版玩偶和盲盒,然后可能会再卖给一个抽卡游戏,做两张你和陆哥的卡牌当彩蛋。”

柳苇赶紧一边签名,一边提了她想跟公司签一个这样那样的合同。

柳苇“不然,唐希他们的工资都是公司在付,我出行的车还有别墅里两个阿姨的工钱,还有平时的宣传之类的,都是公司在白掏钱。”

路露犹豫了一下,说“这样的合同签了对公司没什么好处,不过我可以去问问陆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