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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时间,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在殿上开始商量。反正只要哄着沈墨出兵,就是他们的胜利。
所以赵与芮只要是提出什么要求,大臣们都是当即爽快的同意下来——反正只要沈墨肯去,终归是活不了的。他要不就死在西夏人的手里,要不就死于军法上面。
他都快死的人了大家对这官职之类的,有什么可舍不得的?
于是,在沈墨原本的“权知通州事”的职官上,朝廷又给他加了一个“淮南东路军副都指挥使”的正四品武衔,一个“忠武将军”的正四品武散官,和一个“开国伯”的爵位。
还有军饷、器械等问题,只要是赵与芮提出来,一项项都是解决的飞快。
总而言之,只要你沈墨肯去死,什么要求都没问题!
最终,沈墨这支地方援军的约期,被定为十一月二十日到达利州东路金州府,路程三千六百里,为期二十六天。
也就是说,沈墨的队伍就算是今天就出发,他要想如期到达,一天也要走一百四十里,才有可能如期赶到!
这怎么可能?连续二十六天,一天步行一百四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