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百花(1 / 2)

一夜过去,独孤钰起身,在走出房门之后,她看着这个属于她自己的小院子,缓缓地呼出了一口气。

风朗气清,万里无云。是大好的天气。

此刻娉婷迎了过来,笑着道:“小姐,今天打算干些什么呢?”

独孤钰微微地低下了头:“是时候为百花会准备了。”

方岚清虎视眈眈,更重要的是她的后面还有贤妃的存在。

独孤钰洗过一把脸,露出她真正的容颜,红唇白肤,美丽得不可方物。

她对娉婷道:“娉婷,我今日要出城。”

她需要去为自己准备一件舞衣。

百花会乃一年一度的盛事。春日明媚,百花盛开,整个洛阳城有这样的兴事,要求大家都来赏花。此后也就演变成了重要集会。咏诗会是洛阳城的繁华,而这百花会却是让整个武朝都会侧目的盛事了。

上一世,独孤钰就是在百花会上被退了婚约,逐出家门。而这一世,再不会出现那样的情况了。

百花会年年都有,但今年的百花会最为重要的就是她与元德的婚事。未婚夫妻之间的初次见面,天下都会将目光聚集在他们身上。

方岚清得到了开舞的机会,但是她也不是不能翻盘。若想要在那一日跳一曲舞,她必须拥有一件舞衣。

一件不一般的舞衣。

娉婷说道:“小姐,出城是需要文书的。如今,我们离开独孤府,你怎么拿得到出城文书?”

独孤钰说:“莫急。有人手上会有的。”

说完,独孤钰就出了门,她很快就到了柯明朗的店铺中。

独孤钰知道,柯明朗身为唐家少主,要弄一份出城文书对他而言实属举手之劳。

柯明朗果然还在店铺之中,见到独孤钰,他笑着打了个招呼。

独孤钰也不多话,直接讲明白了自己的打算。

柯明朗挑了挑眉毛:“所以,你需要我帮你弄一张出城的通行文书?”

独孤钰点了点头:“对。”

柯明朗:“独孤小姐,你可真是厉害呀!你是要把我的一切价值都压榨干净啊!不过,既然你都让我帮你这个忙了,我也想知道,那你打算去找什么来做你在这百花会上的舞衣呢?”

独孤钰吐出了三个字:“金缕衣。”

一听这三个字,柯明朗顿时站了起来:“你是做梦吧!”

独孤钰看着眼前这个惊慌失色的男子,抬眼轻轻:“我怎么了?”

柯明朗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他又坐了下来,褪去了平日里的吊儿郎当,认真地看着独孤钰:“你真的是想要那用天蚕真丝织成的金缕衣?”

独孤钰点头:“没错。”

柯明朗:“你是疯了。那东西有多么名贵,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独孤钰挑挑眉毛:“难不成,因为它名贵我就不能用它做衣服了?”

柯明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疯子。”

他站起身,在房中踱步:“你疯了!这么难得的天蚕丝,你竟然要做成一件衣服。你可知道多少人想要得到那东西,多少人再争抢这东西?而你活生生的穿上一件,可以说让天下都要震惊了。”

“我不过是打算天蚕丝与普通丝线七三掺杂罢了。”独孤钰点点头:“我知道有人在争抢这个东西,可是我更清楚,金缕衣穿在身上轻薄如雾,随着人的走动,还会绽放出似有非有的美丽。”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同的,人也是看不透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己之蜜糖,彼之砒霜。有的人喜欢清丽佳人,有的人喜欢祸世妖姬……种种分别,莫衷一是。因此,有的人觉得这人长得好看,但是其他人又不会这样觉得。

但是金缕衣就有这样奇特的功效。

天蚕虫生长时服用的迷魂草就具有让人进入幻觉的神奇作用,让人恍如如同进入了甜美的梦乡,而在这梦中所能够看到的绝色美人,也就是这个人心中觉得的顶级美人了。

天蚕虫从幼时就服用迷魂草,并将这草的药性一直驻留了体内,故而天蚕虫吐丝的时候,这丝就带着那迷魂草的功效,而用这丝制成的衣物,就具有了那迷魂草迷惑人心的神奇工作。

可是一般人能够得到那么一小点就只会将这东西缝在衣服上,在面对着敌人的时候,偷偷施展一下,迷惑敌人就可以了。

之前从未有过人用这个东西来当做衣服的——直到两年前,贤妃跳出绝世舞曲凌波仙的时候,才用这东西做了舞衣。

当年贤妃做大,与皇后可以半分后宫势力。皇后为给贤妃致命一击,收集了各种证据,意图扳倒贤妃。

而贤妃却在中秋夜会上穿上了由这天蚕丝缝制的衣服,一舞动人。

据说那日彩灯如云,而贤妃一袭白衣,清淡中却带着魅惑,魅惑中带着出尘,出尘中带着素雅。将众多差之千里的美感融入一身,跳出了那支天下闻名的凌波仙,真真正正将皇后比了下去。

可是就算当年贤妃穿了这件衣服,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