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三章 遗嘱(3 / 3)

夺了受辩护的权利,那会是怎样的情景!“决定一个被告是否应被认定有罪,应受到惩罚,司法机关必须提供证据,而被告应享有辩护机会。”。

梅斯接触过很多大人物,金融大亨,政客,当然,也包括不少底层人员,乞丐,毒*品吸食者,杀人犯,抢劫犯。

他甚至自信到,只要这个人坐在他面前十秒钟,自己就能大概的看出对方曾经犯过什么样的罪行。并且从没失过手。

不过今天,他却失手了。来的人是一个高大的老者。已经坐在自己的对面,十分钟了。他仍然没看出对方有一丝一毫,犯过案的迹象。他整个面部如同刀削斧砍般的刚毅。他甚至从这张脸上看见了在天神绘画展上某位天神的样子。不过细想想,却又不同。

老者很平静,留着一头黑白相间的短发,穿着一套黑色的合体的西装,梅斯能够分辨,那并不是什么名牌,但一定是量身定制。红白相间格子的领带,一丝不苟的扎在领子上,显得是那样的精确无误。

老者的眼睛是黑色的,不过却给人一种灰蒙蒙的感觉,令人觉得公正无比,但这种公正,是近乎冷酷无情般的公正。

金峰觉得,一个人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其他的人也要给与公正的对待,尤其是在办理一些特殊事情的时候,一但宣布对方有罪,那么你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来执行死刑。不能因为别人瞪了你一眼,又或者吐在你鞋子上了一口痰,就要置人于死地。他认为,这样是疯狂的,是失去理智的,更是危险的。

“瑞士银行,艾克斯户头中有一笔钱,我要让你在我死后,将其中的百分之五留给我的儿子,他是。。。。。。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五,留给我的妻子,黛米,她是。。。。”。金峰静静地说着,他知道自己会死,但是并不是现在,也许是十年以后,又或者是二十年以后,不过真要是二十年以后的话,自己那就是一个近九十岁的老人了,也许那时候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吧。

金峰认为,一个人如果够睿智的话,就不会选择在自己老的牙齿掉光,头脑糊涂时立遗嘱,一定要在他还有充分的行为能力,和思考能力的时候,立下遗嘱。

向自己的故乡中国,他认为那里什么都好!不过只有一点却很不好,甚至说是有点糟糕。那就是立遗嘱的时间。因为他很早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家乡的很多富豪们,只是在快死了的时候,才会立下遗嘱,不过很多时候,人都已经糊涂了,因此在这个人死后,就会对家庭财产产生很多的纠纷。儿子和儿子打,女儿和女儿打,女儿和儿子打!总之只要是这个人的后代,都会为了争夺他的遗产继承权,而不念及骨肉亲情般的相互争斗。

金峰认为,这是一个很丢人的事情。因此他早在十年前就已经立下了遗嘱,这一次到纽约后,他其实是来更改遗嘱的。

他还认为,如果肖恩是个女儿的话,那么遗产的分配比利,最少要给与其百分之五十,剩下的一半才会留给自己的妻子黛米。但是肖恩是个男人。是自己的儿子,他并不想过多的留给肖恩金钱,而那百分之五,更多的则是代表着要让他学会奋斗,继续奋斗!

金峰还记得肖恩小时候,自己教他认汉字的事,他没有一个一个汉字去教,而是交给他汉语拼音,和查字典的方法。他始终认为,学会学习的方法,比学会知识更加有用。因此他更多的时候是让肖恩自己去查字典。

“好的金峰先生!你看看,这是我刚刚改好的遗嘱,如果您同意的话,请在上面签字!”。梅斯甚至有着一丝恭敬般的说道。

金峰没有说话,拿过遗嘱细细的读了一便,点了点头,伸手拿过一支钢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从梅斯律师事务所出来之后,金峰看了看行色匆匆的人们,他感觉纽约的生活节奏很快,但这种快有些过度了。他始终认为一个人的生活节奏过慢或者过快,都是不好的。加速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会加速从高峰下滑到谷底的速度。因此他告诉肖恩,做事要认真,但不可急,要四平八稳,这样更加能够水到渠成。

不过,现代的人类普遍生活过快,他甚至感觉时间都过得飞快,但是这样对于他来说,反而是件好事,因为那个日子的到来,自己便可以真正的退休了,他要把自己的东西传给自己儿子肖恩,而自己就可以和自己美丽的妻子,回到伯克利去过那种自己的日子,那种只存在于优美词汇中“无忧无虑”,平淡却快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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