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3 / 3)

,才明白自己这是饿醒了。

看了眼床头的时间,没想到自己这一睡居然差不多睡了三个小时,不过精神却是好多了。

听了一下外面,是自己熟悉的安静,胖墩儿有些沮丧,那个没良心的女人,果然弃自己于不顾了。

委屈的胖墩儿起身下楼,打开冰箱,对于已经一天没见米饭油腥的他来说,一点食欲都没有,连平时最钟爱的冰激凌都没了兴趣。

咦,我昨天刚补的货,这里怎么空了一块呢?

胖墩儿盯着冰激凌屉子里少了那空缺呆愣了好一会儿,阿姨是不会动自己冰激凌的,那还有谁?肯定是那个没良心的女人。

哼,既然你吃了我的冰激凌,你要晚上不给我送饭的话我后面半年的冰激凌就你包了。

还有不问自取视为盗,你要敢不送饭的话,我一定要在朋友圈里把你钉到那小偷的耻辱柱上去。

就这样蜜汁自信的胖墩儿,笃定夏花晚上要给他送吃食来,也就忍着饥饿又上楼了,总得先找点事来转一下注意力,否则这饥饿的滋味可真难受。

对于他来说,能完全静心、心无旁骛只需做一件事就可以了,那就是写字,想想最近好多天没练了,他推开了书房的门。

拿出一沓宣纸,细细的磨了一砚乌墨,当空气中弥漫出淡淡的墨香时,胖墩儿的心已经变的非常安静,这是他感觉最舒服的时候。

他抽出一张纸展平,按着习惯,先是小楷,一笔一划,端庄秀丽,写完一纸,这时的他已经真正的心如止水,跟高僧入定差不多了,什么肚子饿也早感觉不到了。

再往下,饱含墨汁的笔锋越来越快,行云流水,从规矩整齐的楷书,道流利婉约的清媚行书,再到气韵生动的行草,最后气势磅礴龙飞凤舞的草书。

夏花买好菜回来,发现楼上楼下依然静悄悄的,也没管他,只道是他今天在医院被耗精气神太多,要多睡才能休养生息。

可等她鸡肉粥都熬好了,菜也可以端上桌了,还没动静,这可不行了,自己肚子饿了不说,自己还要回家呢。

噔噔的上了楼,刚准备扯开嗓子叫他,就见他那之前关着的书房居然开着的,难道胖墩儿已经起来了,那怎么不下来,还要让自己来请?

可夏花才刚到他书房门口就整个消声,刚要发音的嘴型也自动变成了o型,古色古香的书房简直跟门外现代风的装修风格差了千万里。

中西合璧都合不起来,实木的书架,实木的八仙桌,墙上挂着几幅泛黄的字画,完全自成一统,似是另一个世界。

一地的纸,还是写满了字的纸,桌角放着笔架,笔架上整齐得悬挂着一排毛笔,笔锋长短不一。

托文化老爹的福,她一眼就知道这一排毛笔是专业的,种类齐全,羊毫,狼毫,紫毫,兼毫,硬毫笔,软毫各种笔不足而一。

右前方放着笔搁,上面已经放着两只已经浸磨的笔,一小碗水,还有一方墨。

而胖墩儿就那样站在桌前,屏息垂眸,面色沉静,弯腰走笔,眼神专注,隐隐有一股慑人的气势,这跟平时的胖墩儿完全判若两人。

被震的夏花无声的蹲了下来,研究起胖墩儿这一意外发现,越看越惊讶,尽管她不懂书法,但备不住有一位喜欢传统古典文化的老爹,至少认识这些楷书行书草书各种字体吧,甚至还有古色古香的篆书。

所有的字都有着入木三分力透纸壁的力度,铁画银钩,爽爽有神。

如果真的字如其人的话,这跟胖墩儿的气质并不相符,唯一能窥出点相似性的可能就是那隐藏在各收笔处的灵动韵味。

她又诧异的看了一眼完全旁若无人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胖墩儿,在自己眼中,最开始的胖墩儿是一个开朗活泼,傲娇的毒舌二货,跟自己和樊希是一样的,就是那种*青年欢乐多。

后来知道他原来跟自己和樊希是不一样的,人家是高知二代不说,家里豪着呢,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公子哥儿,全家人的宠儿。

其实在阶级上来说,她们并不是一个阶级层的,但这些物质的优越并不妨碍他们继续是好闺蜜,继续*欢乐,毕竟胖墩儿自身并没有那些公子哥儿的习气,甚至很多时候她们都会忽略他身后所代表的那些世俗划分。

而如此沉稳如磐石的一面却是从来没见过,更没想到过的,这比当初知道他是有钱人还要让人惊讶。

这时也终于明白了他身上的那股违和感来自哪了?

胖墩儿到底是个什么来头?这人身上到底有多少秘密?夏花不禁好奇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