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江湖之远(3 / 3)

。当年跟他争谁做大哥谁做小弟,从年龄比到

身手再比到家当,若不是输了相貌这一场,我就能当上大哥了。”

竹子嘴角抽搐,终于还是心善,没去挖苦温大哥跟他的兄弟。

接下来两人一时无言,就这么听着雨水滴滴答答落在石板路上。

竹子突然小声说道:“温大哥,跟你说件事,你可别说出去啊。”

店小二拆台道:“爱说不说。”

竹子犹豫了一下,“年初搬到镇上那会儿,听一位江湖高手说那天下有数的高手,其中有个人跟我爹同名同姓。”

店小二被逗乐了,“竹子,行啊,你爹是武帝城王仙芝那老怪物?”

竹子怒了,大声道:“放屁,是当年那位天下第十一!”

店小二突然沉默下去,许久之后才轻声道:“原来是王明寅啊。”

竹子神情黯然,自言自语道:“不过我知道的,我爹其实就是个只有几斤气力的庄稼汉子,这也没什么,不是那死在襄樊城外的天下第十一更好,我和娘都能等着他有一天回家。”

店小二叹了口气,也不知如何安慰,只是拍了拍他的肩头。

竹子突然站起身,指着小桥,嬉笑道:“温大哥,不耽误你了,我先走。”

姓温的店小二顺着竹子的手指,看到有女子撑伞过桥,姗姗而来。

他站起身,笑容灿烂。

初见她时,是返乡时在镇上集市的那场萍水相逢,那时候她的朋友都在笑话他这个瘸子,言语不善,把他当做了揩油的登徒子,只有她不一样。

以前,小年说他是见一个女子喜欢一个,对谁都一见钟情,他自己原本以为遇上那回家之前的女子之时,会是最后一个一见钟情的女人,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那之后,他就不再对谁一见倾心了,可是遇上小镇上的她后,他觉得如果这辈子都能跟她过日子的话,平平淡淡,就已经比什么都强。

他小跑出去,她刚走下桥。

小镇小有小的好,没那么男女授受不亲的刻板礼数,而她也不怕这些,倾斜了一下油纸伞,脸色微红着,替他挡雨。

他在她这儿,从不油嘴滑舌,而且事实上回家以后,他就再不像从前那样口无遮拦,老实本分,平平凡凡,大概这也是她喜欢他的地方。

搁在以往,才见着一个女子,他就敢当面调戏一句“姑娘,哥哥我帮你把生米煮成熟饭吧”,若是女子不理睬,他还会说“姑娘你能遇见我是修了三辈子的福,不嫁给我,肯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若

是女子恼羞成怒,他还有无数后手。

可是他如今不一样了,那时候,见着水灵女子,都是满脑子想着滚被窝,现在站在她身边,却连牵手的胆量也没有。

江湖里,有他。

江湖外,有她。

老天爷不欠他温华什么了。

她低下头,鼓起勇气说道:“我爹帮我说了一门亲事,我没答应。”

他挠了挠头,没说话。

她抿着嘴。

他突然笑道:“要不,咱们以后生个儿子吧?”

她微微张大嘴巴,一脸错愕。

他长呼出一口气,不像是在开玩笑,说道:“当年跟我一个兄弟订了一门娃娃亲,谁生了女儿谁吃亏。当然,要是咱们生了个女儿,也很好。”

她撇过头,涨红了脸,但似乎点了点头。

他无意中低下头,看见她不撑伞的那只手又习惯性拧着衣角,他一咬牙,终于壮起胆子又握住她的手。

她轻轻抽了抽手,然后就由着他握住。

温华咧嘴笑着。

不握剑了。

握着她的手,这样的江湖,比什么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