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精灵(匍伏求订阅)(1 / 2)

青城道长 虫梦 3848 字 2016-08-29

最近洛都的大街小巷又多了个超级八卦,就是京城花魁慕容婢和江南才子杜书郎的私奔事件!

据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未时左右,才子和佳人的马车从城西出了门,到了小竹林,杜才子对于慕容姑娘明日就要回京那是日思夜想,有百般不舍恰好这花魁也是同样的心思,情愿同甘共苦,比翼双飞,二人互诉钟情后,只觉的生不能别,死要同寝。

此等深情,就连老天爷也为之感动,竹木花草疯狂的生长,正好挡住了旁人的视线,那二人便弃车简行,最终一起浪迹天涯。

话说还有一首词,是杜才子真正打动慕容姑娘的关键,是被那花魁的婢女给无意间发现的,唤作木兰花令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也就是这首小词,不知感动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早已被谱成曲,在世面上广为传唱,就连拉车的马夫都会哼上一两句而二人私奔的小竹林也成了名胜游景,不知被谁取名为杜郎林,又不知有多少痴男怨女在那里感怀悲痛,亲亲我我,然后丢了贞操。

据说,就连府尹大人也在那里题了词,祝那对有情人终成眷属,说不定再过个百十年,就会变成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一样的故事流传下去。

对此,李道士只能表示,哥虽然已经不在江湖混,但江湖上依旧保留哥的传说。关键是,他也不知道事情会被炒的这么火啊!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剧情大反转,李道士一举弄死那藤鬼后,就面临着一个难题,他怎么去跟别人去解释,毕竟花魁是鬼怪这件事实在是匪夷所思,而且还容易给他惹上人命官司。

这可不像是对付董家的那窝狐狸,首先这古代的婢女、下人都是有卖身契的,严格来说都不能算是人,被主家打死一两个都不用去衙门解释的,而且有永宁伯四公子背书,官府也不敢细查。

但这事性质可不一样,京城的花魁相当于当红一线女明星,而且人家在长安城还有好多官宦人家的粉丝,又是在皇帝面前献过舞的,可以说已经脱离了舞女的档次,相当于文艺从业者,这要是在江南出了事,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名声在城市范围内流传的道士,所以说,私奔永远要比谋杀的好,而且府尹题词,未尝没有把这件事定性的意思。

但他很显然低估了苦闷的古代人民对于八卦的精神需求,只稍稍传播,这事件的名声就像是滚雪球一样扩大,现在几乎闹的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搞的他这个始作俑者都猝不及防。

好吧,那竹林的枝叶伸展只是当时藤鬼在施展妖法至于那首诗,没错,李道士本来是想拿去刷逼格的,可惜没想对方是个披着人皮的鬼魅,还没装上两句就被拉着滚床单了,压根就没用上。谁知道这又被哪个婢女从角落里翻出来,据说在外面已经被叫卖到五百两金子,没错!就是二十四纯金,这几乎可以比得上文豪大家的遗世之作了!

曾经,有一个赚钱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人家说:这里还有五百张,打折出售,要不要?

可现在,他还有比赚钱更头疼的事要做,没错,就是我们家乖巧的丑姑娘生气了,你看那小嘴鼓的,本来一天能吃八大碗饭的,现在连半碗就不愿意吃了,而且那手上脸上可还有不少伤口,都是那藤妖害的,当然这锅得是李道士背。

谁让你去杏花楼的,谁让你去泡妞的!你泡妞也就算了,居然还泡上了个披着人皮的鬼怪,你这是什么眼光?对此,道士无话可辨,于是乎,他正以奴才伺候格格的态度,给这位小祖宗赔不是,添小心。

“丑娘啊,咱这生病得吃药对不对,郎中都说了,你这是小伤,养养会好的,而且你不是体质异常嘛,说不定好的更快呢,乖,起来吃药?”

“哼!”我们丑娘就是这么的高傲,就是这么的霸气,脑袋一缩,蒙在了被单里。

“好吧,这事是道爷错了,以后咱再也不去那杏花楼了行不行?那地界儿跟咱八字犯冲,上次掉眼珠,这次遇鬼怪,看来的确不大适合咱这种正经人,好不好?”

应该是好的,道士看见丑娘的被单里稍稍张开,里面的大眼珠眨巴眨巴。

“还有,咳咳,道爷也想明白了,咱最近实在是有些不地道,道爷这么顾家的人,怎么能够天天往外跑呢,以后每天至少要花在一个,不对,是两个时辰来陪着我们丑娘小姐,这个家长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

丑娘的小脑袋终于又从被子里钻了出来,不过脸颊依旧鼓着,一副宝宝不开心,宝宝还要哄的表情。

“而且,我们家小丑娘不是受伤了嘛,以后每天三餐都由道爷负责,喂到你好为止,怎么样?”

宝宝终于开心了,小脑袋蹭啊蹭,终于蹭到了道士的腿上,张开小嘴,一副嗷嗷待哺的姿态李道士一边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