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想走,没那么容易(1 / 2)

超级打工仔 饿狼 119 字 2016-07-05

苗苗看见白龙还待在那里,厌恶地皱了皱眉,但她自身的生活环境使她早就养成了毫无惧怕的个性,所以仍然叫了杯果酒,自顾饮用起来。

舞池又有一支乐曲响起。

白龙走上前说:“小姐,现在应该轮到我请你跳舞了。”

在他认为,只要能在舞池里搂着苗苗的腰,说几句好听的话,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可惜苗苗白他一眼,对他毫不理睬。

白龙色迷迷地笑道:“看来小姐很喜欢喝酒,我在楼上有间很大的酒柜,里面全是世界各地的美酒,我保证你会很喜欢的。”

苗苗终于抬眼看着他,皱着秀眉,厌恶地道:“臭男人,想泡我,你还没有资格!“

白龙也不生气,呵呵一笑:“原来是个小辣椒呀,嗯,有味道,我喜欢。”

苗苗瞪着他:“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你这样不要脸的男人,你真让我恶心,我想吐。谢秋风,我们走。”

说罢,她放下手中的高脚玻璃酒杯,就想离开这里。

时间不早了,也该是时候回家了。

白龙见苗苗要走,急忙拦在她面前,一手抓住她的手腕。

啪!

苗苗心里本来就有火,见白龙对她不敬,回身就给了他一个耳光,将早上的怒火发泄在他的身上,怒道:“放手!臭男人!”

白龙没料到苗苗的手那么快,一把将她拉过来,搂紧在怀里,咬牙切齿地说:“臭女人,敢打我!现在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

苗苗被他搂得紧紧的,顿时动弹不得,气得一边挣扎一边尖声怒骂:“畜牲!流氓!放开我!”

谢秋风见状,大惊失色,指着白龙怒道:“喂,你放开她,不然我要报警了!”

白龙一手搂着苗苗,一手指着他,挑衅地说:“警察算个屁,有种你自己来!今晚我只要见到一个警察,明天就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混蛋!”

谢秋风也算是一个男子汉,骂了一句,愤怒地冲了上去。

砰!

白龙抬起右腿,一脚将谢秋风踹得老远,喷出一口鲜血,趴在地上半天动不了身。

“哈哈哈……”

白龙爽快地大笑。

众人见场里有了异常,舞女停止了脚步,乐手停止了奏乐,歌手停止了演唱,跳舞的,喝酒的,都往这边凑过来,五彩霓虹灯也关了,代之以日光灯照明,夜场明如白昼。

婷美和大圣几人也围拢过来,一见苗苗被人抓住了,顿时惊诧莫明,有两人跑去将谢秋风扶起来。

婷美指着白龙怒声大叫:“喂,你赶快放开她,不然我要你好看!”

白龙嘿嘿笑道:“你们是她的朋友吧,这婊子今晚是回不了家了,不怕你们笑话,她刚刚扇了我一耳光,这笔帐我想今晚上也算不完,正好,麻烦你们告诉她家里人一声,她今晚就留在这里了。”

婷美抓着大圣的手说:“大圣,你看这个人好嚣张,你一定要教训教训他!”

大圣拍拍胸脯,满有把握地说:“放心,这件事我不会不管的。”

大圣心里窃喜,正愁没办法接近苗苗呢,英雄救美的机会就来了,只要救了苗苗,将来还怕得得不到她的身子?

他也不管对方是何许人也,仗着老爸是混黑社会的,掏出手机就搬救兵:“大张吗,你马上带人到新天地这边来,我有个朋友遇上了麻烦,人越多越好,要有家伙,记着啊,赶紧的!”

白龙藐视地看着他,面向众人大声说:“诸位朋友,对不起了,看来今晚有人要在这里闹事了,有兴趣的可以留下来看看热闹,胆小的请赶快离开,不要被鲜血染坏了衣服。”

人群顿时轰然,很快走了大半。

大圣起初还以为这样就能吓到了对方,殊不知人家根本不吃这一套,而且看样子还是管理“月宫夜总会“里的一号人物。

我靠,老子让你看看黑社会的厉害。

他才不管这些呢,只要他的人马一到,他的英雄本色就出来了。

白龙丝毫不把面前的人放在眼里,左手搂着苗苗的腰,右手捏着她的脸蛋,猥亵地笑道:“瞧瞧,这小脸蛋多美,又白又滑的,要是咬上一口,恐怕得多活十年!在东海找到这么一个小美人,真不容易啊。就是脾气倔了点,不过我倒是挺喜欢的。”

苗苗又气又急,手脚并用,努力地想挣脱出来,心里恨不得跳起来找把杀猪刀剁了这畜牲。

这时她真的感到后悔了,后悔没把张三留在身边,要是张三在场,她又何至于遭此欺辱。

但此刻,她一点都没办法,只有破口大骂:“放开我,你这个混蛋!我操你老妹!

“呵呵呵,骂呀,骂得好,妹子,我太喜欢你这个性格了。”

“老子在东海不是好欺负的,现在放了我留你个全尸,否则我杀了你全家!谢秋风,你快打电话给我爸!放开我,臭流氓,畜牲!……”

谢秋风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