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1 / 2)

我不由得朝小丫看了过去,她红着脸正在搅拌杯子里的饮料。

汪玉涵神闲气定地说:“唉,世事难料!曾经沧海难为水。”

好厉害的汪玉涵,几年不见长本事了。这句话刺的我心里隐隐作痛,小丫继续搅拌着杯子里的饮料,那饮料不知道被搅了多少遍。

“张明月还记得初二那年你和李星星、王小丫三个……”

“住嘴!”我和小丫异口同声地喊,接着我们默默对视了三秒钟的时间。汪玉涵丝毫没有被我们吓住,反而更加嚣张地大笑了起来。

“看来还是有默契的,哈哈哈哈哈。”

玉兰妹妹拉了拉我的胳膊意思是让我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虽然汪玉涵不会把我怎么样,但是我实在懒得和她再斗下去。

在家的时间只有一天了,我既激动又难过。激动的是可以去追寻心中那个梦想了,难过的是要离开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

晚饭的时候我随便找了个理由说第二天又要去市一中一趟。爸妈毫不犹豫地说去吧去吧,顺便和那边的同学聚聚。我吃了一大口饭才没让眼泪掉下来,为什么我要欺骗自己最亲的人?如果我女儿这样骗我的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抽她一顿!

晚上我主动邀请玉兰来我的房间睡觉,我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个好女儿更不是个好姐姐。但是我却有个好妹妹!本来有好多事情要和她说,但是面对她时却一句话说不出来,于是我拉着她的手说在我不在家的日子里不许给我打扫房间晒被子了,也不许插花了,否则我就生气了。

不一会儿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中,梦里赵磊笑着对我招了招手说明月我在这儿。当我满心欢喜地跑向他时他却不见了,正当我茫然不知所措时他又在另一个方向朝我挥手,我急的只跳,结果这一跳就撞在了床头的手机上,我一下子爬了起来发现自己满身是汗。

梦中的情景在我眼前一遍遍地重复着,为什么我总是追不到赵磊?难道这是一种预兆?难道赵磊出了什么事了。我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可笑,我本来就没有追到过赵磊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看来我又庸人自扰了!

第二天妈妈起的很早,等我起来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了早餐。这是在家里吃的最后一顿早餐!太阳直直地照在我的身上好像是对我生活的讽刺。

吃完后我匆匆离开了,我怕自己对着妈妈苍老的容颜会掉眼泪。这几天我特容易掉眼泪,走之前我只是简单地给妈妈说了声拜拜。

来到市里我立马办了去香港的证件,虽然寻我不确定王小希带着赵磊去了哪里。但我还是决定先去香港,因为好多明星都去了香港。

按照原计划我要一边寻找赵磊一边当一位流浪歌手。这样才能保证我不挨饿受冻,说不定我的行为能够感动社会从而媒体帮我宣传,我就不相信赵磊不会被我的行为感动!

幸亏我上学的时候挣了点奖学金和稿费,要不现在就是身无分文。我买了一把比较好的小提琴,从今以后我的生活就和小提琴结合在一起了。再者我要彻底和家里人断绝联系,要不在接到家里人的电话时我会伤心的,为了梦想我要做的狠一点。于是又办了一张新卡,我的行李非常简单,就一个包包和一把小提琴。

坐在公园的椅子上我开始胡思乱想,当想到赵磊送我的那件粉红色婚纱时我突然想到在寻找赵磊的路上应该穿上它,这样就更能表现出我的诚意了。

想到这个方法我高兴了不已,电视剧上不是经常会出现男女主角闹分手嘛,男主角为了让你主角回心转意经常会搞出些比较浪漫而有诚意的事情吗?结果最后都是女主角因感动而与男主和好。

现在作为女主角的我一定要感动赵磊,让他回到我身边。从古至今还没有一个流浪歌手是每天都穿着婚纱的!再加上我对赵磊日日夜夜的思恋和我感人的歌声,这一切的一切一定是非常浪漫而感人的。

等证件的日子里我开始了练习流浪歌手,为了有一个好嗓子我开始拒绝吃一切辣的食物,并且不再喝冰箱里冰冻过的饮料。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作为一个流浪作家必须要有好的体质,我为自己的忙碌而惊讶就算在考大学的时候我也没有这样忙碌的准备过!

我选择练习流浪歌手的地点不是公园就是在大街上,我唱的歌有的是自己写的,有的是翻唱其他歌手的歌。不管唱哪一首我都唱的非常认真,做到尽量感动一些人,如果在这个小地方都感动不了的话感动社会就太困难了!不过每次都会让好多人感动地稀里哗啦。

每当我唱完一首歌时听众把钱放到我身边的包里时我就有种要哭的感觉。我总觉得这样是在向善良的市明门勒索!每当这时我就会想象赵磊以便于减轻我心里的那些愧疚。

虽然我没有赵磊和张斌那样大的影响力,但我还是相信我生来就是当明星的。因为不管我做什么事情都会红的,有天晚上我在网上看见了好多关于我唱歌的视频,点开一看自己在唱歌时的状态把我自己都感动哭了。那些视频被转载了上亿次,好多网友都说会支持我,但好多人都很好奇我为什么会当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