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3 / 4)

纯属意外 席绢 8977 字 2013-08-30

的看法。”似乎用尽毕生之力才将话说完,并且含羞带怯地垂下头。

“我不认得你,所以没有看法。而且我已有老婆了,没有空出来的怀抱再去容纳他人。我想,你应该也不是这个意思吧?”他很好心地给台阶下。

“你……你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到了已称“老婆”的地步?羞怯不见了,大美人此刻的红晕是因为羞怒。

奇怪,怎么没有人相信他口中的老婆是真真正正的“老婆”?不管啦,没差啦!他点头。

大美人倏地起身,在眼中涌满两泡泪时,丢下一句:“我不会放弃的!”

随着白裙飘飘,大美人铩羽退场,看得一票痴男好不心疼。

“造孽呀!”随着一颗篮球飞来,调侃的女中音也传了过来。

“杏子,又找我玩球了?现在不行,我工作还没做完。”他将球丢回去。握起笔又开始努力赚钱。

王春杏甩甩短发,悄立一边偷看他好看的侧面。

莫怪他一入学就吸引女人注目,谁能不被阳光一般的大男孩吸引呢?俊秀的面孔因架了金框眼镜而显得无此斯文儒雅,而且他的皮肤天生不场晒黑,真正像一名白面书生;功课好,运动也强,口才更上佳,天生是白马王子的料!尤其当他开怀大笑时,简直让女人心怦失神。

他自知条件好,但并不高傲,和气而逗趣,与任何人都相处得极好。但他也有缺点的,太爱钱以及太过冷淡──对男女之情冷淡排拒。入学至今两个月半了,一路跌碎在他身后的,是女子们的玻璃心。

因为他一直表明自己有要好的女友,所以大家也没给他按上什么辣手摧芳心的盛名……但,他真的有女友吗?还是只是想阻止女人示爱?

王春杏衷心希望是后者。

“干嘛,吃我呀!要收钱了哦!还不把口水擦一擦!”李举韶猛抬头,笑弄着同班同学男人婆。

“去你的!我玩球去了,下工后咱们打一场。”

“再说。”他挥挥手,看她仓卒离去,不在意地耸耸肩。

终于得以拿下眼镜会周公去了。

眼前花花草草芳华遍地,但他小指上的红线,早与一名女子缠成了一生一世。说来还真的可惜,不过如果束雅不是红线另一头的伴侣,只怕会更可惜吧?

大概。这么想也好,反正老婆到底是娶了嘛!

闭上眼,思绪蒙蒙,时光彷佛未曾走过十七个月,毕竟一年前与一年后根本没啥改变。多的,只是一个叫李毓的小祖宗而已

这,其实已是天翻地覆了,在他们未及弱冠的小世界中……

若当真要起算他们之间不清不白的关系,其实也不必推算得太远。虽然从国一同班之后彼此就有点给他那么郎有情、妹有意,但败笔在于他们都不喜欢当第二名。

国一属常态分班,第一学期就在李举韶的轻敌之下败北,但第二学期倒也扳回了好几成。国二就男女分班了,最奇怪的是分班了反而令他们走在一起;成天泡图书馆吃冰的下场是世间又多了一对小小的情侣。

除了更加在学业上较劲之外,他们发明了一个游戏。如果各自考上了国一中与国女中,看分数高低,可以要求对方一件事──而在那之前,亲密的限度只在于拉拉小手。

后来他们果真都考上了第一志愿,不过季举韶分数高了那么十来分,成就了他们青涩的初吻。

有了初吻,尺度当然也就大胆了。趁着大考、小考、模拟考,几乎没吻得出轨。

不过他们约定“那档子事”必须在考上大学之后才做。但说与做是两回事,否则也不会蹦出来一名叫做李毓的小娃娃了。

孙束雅的母亲是药剂师,家中自然也就开了一间小小的药局,以便与当医生的孙父狼狈为奸,一个看病、一个配药,多么天衣无缝。

药局嘛,当然少不了保险套这玩意儿。有一天──也就是十七岁的孙束雅高二下学期甫开学时,没事拿着保险套把玩,孙母见了,生怕女儿搞不懂用法,要是哪天不小心与男友天雷勾地火,忘了防范可糟了。于是无比详细地将女儿教得非常明白,甚至画了图表来让她印象深刻。太过深刻了!

这是错误的一大步!

虽然上了高中后,强大的竞争力之下,菁英之一的她已不再保有第一名的宝座,但这并不代表她旺盛的求知欲有所稍减。趁着某个周末的空档,她偷渡了三打保险套前往男友的卧室,要他进浴室测量看看哪一个size比较合,结果……结果证明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最好不要拿敏感又易上火的话题来讨论。

孙束雅在“教训”之下,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第一次实在是不好受的,试问,两只菜鸟还能有什么美好的结果?他痛,她也痛。不过李举韶比较不怕死,而她怕,根本不愿让他再亲近。

隔了三个月,才又给他亲近了一次,感觉十分愉悦。然后,注生娘娘便来叩她的肚皮了。

真是有冤无处诉!由此可知上天是公平的,总不会亚当、夏娃被赶出了伊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