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大战(3 / 3)

婚姻潜规则 中跃中 5084 字 2013-08-28

土飞扬,就剩下孙燕那间宿舍孤伶伶的、灰头灰脑地竖在废墟上,呈摇摇欲坠状。

我连忙去找文工团、文化局的领导,问怎么回事,领导回答说那间宿舍原来是分给孙燕的父亲的,她父亲调走后,他女儿就没有居住权了。我问:假如不拆迁呢?你们也赶她出来吗?领导回答说,不拆迁那就算了。对这个逻辑我深感奇怪。我又问:那现在你让她住哪里去呢?领导说,那我们就管不着了。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妻子那间房子还顽强地竖在瓦砾堆里,它的周围挖了深深的墙脚沟,它没有电,也没有水。我们无法住在里面,我们只能每天来看它一眼,我们在等待它倒下,就像等待一个绝症病人的死亡。它之所以迟迟没有倒下,是因为屋里还有我们的一些旧家具,虽然不值什么钱,但那是私人财产──我们放风给领导说,只要私人财产受到侵犯,我们就起诉他。

当时团市委的一个女书记到处找我们,后来在我母亲家把我们找到了,她说起话来夸夸其谈,像在台上做报告,她说:你们也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将来你们也会有下一代,你们要顾全大局,你们要为江城市千千万万的少年儿童们着想,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你们不搬家,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就是影响了祖国的未来……我笑了起来,我说书记同志你搞错了,我们不是不想搬家,而是没处搬家,你给个地方,我连夜就搬!……

这位女书记当时二十五、六岁,正是朝气蓬勃、前途无量、感觉良好的时候,这位女强人后来一直没有结婚,可能是没找到比她更强的男人吧。当然这是后话了,与房子无关,不提也罢。

僵持到最后,还是文化局领导出面做工作,答应“借”给我们一个地方搬家,即让我们和一个姓钱的电工合住一套。

那套是一室半一厅,我们就借住在朝北约8平米的半室里,厅呀、厨房厕所什么的,都给姓钱的占满了。我们在半室里要么看书、写作,要么打牌解闷,要么就拥在一起睡觉,到了吃饭时间,我们就拿着饭盒到附近的钢铁厂去吃食堂,日子过得倒也快快乐乐,自由自在。

姓钱的那两口子倒是经常吵架,还打,开始大概怕我们听见,不好意思大吵大骂,后来可能憋不住了,也可能他们不把我们当外人了,打起架来,从卧室打到客厅,从客厅打到厨房,再打到厕所,还经常打到我们半室里来,要我们给他们评理。

记得有一次是为这么件事儿,小钱老婆要小钱到A摊买馄饨,小钱嫌A摊远,就在B摊买了,回来却汇报说是在A摊买的,小钱老婆一数馄饨的数目不对,只有15个,而A摊应是16个,于是就判定小钱骗了她,小钱发誓没有骗她,半路上他尝了一个,所以只剩下15个了,小钱老婆不信,要拉小钱去A摊对证,小钱不肯去,两人就只好打了起来……

小钱老婆是一家医院的护士,经常值晚班,这样一来,平时这套房子里就剩下小钱和孙燕了,小钱老婆对此特别不放心,经常找楂和小钱吵,还经常半夜三更回来“捉奸”,指桑骂槐的,孙燕哪里受得了?于是她只好丢了江城,弃了房子,“逃”到苏北麻县去了。

小钱夫妇就这样如愿以偿地完全占有了那套房子。不过听说,他们还是经常吵,小钱老婆把小钱赶到了那半室里睡,搞起了内部分居。两个人都扬言要离婚,但直到现在,据说还没有离掉。